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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新利在线登陆 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 日期:2024-09-14 人气:4901

18新利在线登陆 文件

湘交院学〔202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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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 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267号)和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430)等文件精神2024年共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名额18个,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奖学金总额为壹拾陆千元整(¥144000元)。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经学校研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评审工作的相关重大事项,批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意见。

 长:余孟辉

副组长:漆在林、肖四喜

 员:刘小英、邓  丽、罗  斐、何美生、赵荣华、

刘忠明、刘敏芝

2.设立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负责具体评审工作,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意见。评审委员会依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评审意见。

 任:余孟辉

副主任:漆在林

 员:刘小英、何嘉政、陈文蓉、何立权、徐邵阳、赵孝

锶、贺益文、何  李,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

3.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评审督查工作组

全程监督、检查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长:刘  

副组长:陈燕飞

监督电话:13507349138

监督邮箱:jtgczzzx@163.com,各班设立意见箱。

4.各二级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评审小组

负责人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成员为学生工作干事、辅导员代表、二级学院团总支干部代表,人数为7人;各二级学院成立督查小组,负责人为各二级学院院长,成员为教学工作干事、教师代表和二级学院学生会干部代表,人数为7人。

5.各班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评审小组

负责人为本班级班长,成员为本班级学生干部、学生代表,人数为5人;各班成立督查小组,负责人为本班级团支部书记,成员为本班级团干部、团员代表,人数为5人。

二、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与奖励标准

1.指标分配:国家奖学金共计18人:其中本科16人,专科2人。

具体分配如下:交通运输工程学院3人:本科2人,专科1人;机电工程学院2人:本科2人;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5人:本科4人,专科1人;经济管理学院3人:本科3人;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2人:本科2人;人文与艺术学院3人:本科3人。

2.奖励标准:8000/人·年

三、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为本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国家统招在籍本专科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当年由专科学校升入本科学校(专升本)的学生,作为新生对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四、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定

1.有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者。

2.本学期有违反校规校纪或社会公德受到纪律处分者。

3.不积极参加学校及二级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者。

4.本学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

5.参与邪教组织和不健康活动者,有其它违纪或不诚实信用记载者。

6.无故拖欠学费,生活奢侈,有不良生活行为或习惯者。

五、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方法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二级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和监督小组,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到班。

4.二级学院根据国家奖学金获奖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学生上报的材料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5.二级学院在收齐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后,成立以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各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应在院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按程序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机构。

6.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各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湖南国家奖助学金管理系统里审核提交并将评审结果纸质材料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院上报的评审材料包括:

1)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应能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结果。

3)每名通过初审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必修课成绩表,荣誉材料复印件,个人申请书。

4)每名通过初审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位于前10%的参评学生,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即可,无需上报。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1项或是2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除需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外,还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查,学校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校公章。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1项或是2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如无相关资料证明该生在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审核中将认定该学生不具备获奖资格。

六、国家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学校在国家奖学金到账30天内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学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必须在“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下进行,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参评班级辅导员必须与学校签定《18新利在线登陆 2024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廉政责任状》,严禁任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接受学生的宴请或索取财物。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诚实守信、爱护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高尚。

4.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回报社会、回报学校。

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获得的国家奖学金严禁用于请吃请喝、请客送礼和进行奢侈性消费。

6.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奖励且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7.督查小组成员应全程参与整个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评审过程,对在评选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8.参加评审工作的工作人员,在审查评审奖学金时,必须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进行认真评选和评审,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违反程序现象,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全校通报、降薪、降级、调岗,直至开除处分。

9.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凡未按时间要求报送材料、出现工作失误或评审工作引起负面舆情的,除取消相关学生受助资格外,还将酌情减少学院下学年度相关奖助学金名额。各学院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健全学院裁决制度,及时回应学生申诉和投诉。

七、评审工作安排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914-22日,符合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的学生做好申请准备工作。各二级学院分别召开各班评选、评审小组和督查小组会议,进行公开评审。班级评选、评审小组和督查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参加评选的学生进行公开评选,评选结果上报各二级学院。

2.923-30日,各二级学院评选、评审小组和督查小组进行评审审核,并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3.1010-11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审核,审核结果上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4.1012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集中评审。

5.1014-18日,在全校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数据输入系统。

6.1025日,评审结果上报省资助中心。

 

附:18新利在线登陆 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评审工作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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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4

 

 

 福生董事长治亚校长、文君书记刘杰副董事长

 文武常务副校长、孟辉副校长、良贵书记、纪委刘毅书记,其他校领导

18新利在线登陆 党政办公室                 2024914日印发

(共印38PDF电子稿发给各班级)

附:

 

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评审工作操作流程

 

学校召开主题动员会     各学院召开动员会     各班级召开动员会     凭相关困难证明材料(镇政府以上的)向班级评选小组提出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班级上说明申请理由     班级评选小组进行评选     将评选结果提交班级监察小组审查     班级公示(时间三天)     将公示结果经评选小组组长、评选监督组组长签字后报二级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对资格进行审查并组织评审将结果提交二级学院评审监督小组审查     二级学院公示(时间五天)

将公示结果(书记签字,院长签字并盖上二级学院公章)     上报学校评审办公室     相关部门审核资助中心负责对资格进行审核;②教务处负责对学生成绩进行审核;学生处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方面进行审核)     召开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初审将初评初审结果报学校评审监督组进行审核     将评审结果报校评委员会审定    将审定结果报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将结果予以公示五天     将公示结果上报省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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