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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STB 发布时间:2025-12-08 浏览次数:[319] 次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校科技、社科统计的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2025年学校科研成果进行统计。为确保统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 统计的成果是指在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包括20251月1日前因出版、发表时间等原因未统计的成果)其余不在统计时段范围内的成果一律不予统计,已提交过的成果此次请勿重复提交!

2. 成果类别:

1)科研项目(纵向、横向)

2)学术论文;

3)著作、教材;

4)专利;

5)软件著作;

6)科研成果奖;

6)已转化科技成果

7艺术作品;

8)咨询报告;

9)学生科研成果等。

二、统计要求

1. 材料要求

1)各类成果只统计我校教职工以18新利在线登陆 为署名单位的成果。论文应是知网上能检索到的论文,并提交包括正文、刊号页、目录、封面及封底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会议论文必须提供经具备科技查新和文献检索资质的机构检索报告1份。关于奖励,论文必须是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才能申报奖励(如第一作者是学生,则通讯作者可申报奖励)。

2)所有人提交的附件(成果证明材料)都应包含两部分:扫描件Word文档的电子稿,纸质复印件一份。电子文档的具体格式参照本次下发的附件模板。

3)著作、教材应提交包括封面、前言(或后语)、目录、封底在内的电子稿和纸质稿,同时还至少应提交原件2本(不予退还

4)艺术作品应提交作品复印件1份。

5)专利应提交专利申请及授权证书全套复印件1份及电子扫描件Word文档。

6)凡在SCI、SSCI、A&HCI、EI核心版来源刊的国外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需要本人提供具备科技查新和文献检索资质的机构检索明。

7)科研成果奖必须是由政府部门颁发并盖有政府部门公章的奖项应提交获奖证书扫描电子稿和纸质复印件1份。

8)所有的学生科研数据材料必须提供对应的附件材料。

2. 数据要求

1)成果统计数据由老师本人录入到各二级学院(部)“科研成果统计表”中登记,各类信息的填写要求准确、详细完整,并将相关附件(电子扫描形成Word文档)保存到相应文档中填报的成果检查无误后由各二级学院(部)统一报送科技处审核。

2)成果附件扫描材料要求字迹清晰,模糊者拒收;成果附件材料必须包含Word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

3)各二级学院(部)统一将科研成果汇总材料纸质文档一份(汇总表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njtxykjc@163.com)同时报送至科技处。

三、材料审核

各二级学院(部)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成果统计表、附件的纸质稿及电子版Word文档提交至科技处。成果原件由各二级学院(部)审核后当场退还,审核通过的复印件需加盖二级学院(部)公章方为有效。

、其他事项

1. 所有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2. 无特殊理由未按时报送的统计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不符合要求者,科技处将予以拒收,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把关。

3.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材料报送时间:202512月18

地点:航母楼230室

联系人张老师 曾老师

联系电话:15116841739 18374701953

附件: 202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材料.rar

 

                                                科技处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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